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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5/25 01:58 pm

[所有討論] 夫妻離婚,一方有付子女扶養費,可申報子女為扶養親屬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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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兩人離婚,甲方擁有子女監護權,乙方則每月付給甲方兩名子女的子女扶養費,那每年報稅時,乙方可以逕行申報子女為受扶養親屬嗎?

第 1 到 1 頁,共 1 則
2009/05/31 10:06 am

[所有討論] 夫妻離婚,一方有付子女扶養費,可申報子女為扶養親屬嗎?

1人 推薦此文章 推薦
不行,既然是甲方擁有子女監護權,就是甲方可以報扶養,若乙方要報扶養親屬,需甲方同意,因為監護權是在甲方,他有優先報扶養的權利。乙方若逕行申報,被踢掉的機會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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